法律翻譯是翻譯中的高端服務(wù),它主要服務(wù)律師,外資企業(yè),進出口公司等社會上層群體,質(zhì)量要求和技術(shù)難度都相當(dāng)高。作為法律語言學(xué)主要研究內(nèi)容之一,包括口譯和筆譯,在國內(nèi)、國際社會生活中將起日益重要的作用。法律翻譯工作除了對譯員及相關(guān)的條件提出較高的要求外,還受制于法律語言本身的特點。法律類的文檔翻譯尤其要重視嚴謹性,在不同國家的法律文件翻譯過程中需根據(jù)當(dāng)?shù)氐囊?guī)定與習(xí)慣,避兔一些詞匯的使用。這里海歷陽光翻譯公司就來分享一些在我國法律文件翻譯中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1、在法律新聞稿件中涉及到如下對象時不宜公開報道其真實的姓名
(1)犯罪嫌鄭人的家屬
(2)案件所涉及到的未成年人
(3)案件所涉及到的婦女和兒童
(4)采用人工受精等其他輔助生育手段的孕、產(chǎn)婦
(5)嚴重的傳染病患者
(6)精神病患者
()被暴力脅迫賣淫的婦女
(8)艾滋病患者
(9)有吸毒史或是被強制戒毒的人員,
涉及這些人時,法律翻譯稿件中可使用其真實的姓氏加“某”字指代,如“張某”、“李某",不宜使用化名。
2、對于刑事案件的當(dāng)事人來說,在法院宣判其有罪之前,不能使用“"罪犯”,而應(yīng)該使用“犯罪嫌疑人
3、在民事和行政案件當(dāng)中,原告和被告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原告可以起訴,被告也可以反訴。不能使用原告“將東某推上被告席"等這樣帶有主觀色彩性的句子。
4、在法律翻譯稿件中不得使用“某某黨委決定給某政府干部行政上撤職、開除等處分”,可使用“某某黨委建議給予某某歡職、開除等處分”。
5、不要將“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稱作"全國人大副委員長",也不要將"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稱作“省人大副主任"。各級人大常委會的委員,不要稱作"人
大常委”。這樣翻譯會有岐義產(chǎn)生。
6、“村民委員會主任”可以筒稱為“村主任”,不能稱“村長"”。村干部也不能翻譯成“村官
在案件報道當(dāng)中指稱“"小偷
強好開犯”等時,不要使用其社會身份作為前綴。如:一個曾經(jīng)是工人的小偷,不能翻譯成"工人小偷”;名教授作了案,不要翻譯
成“教授罪犯
8、法律翻譯稿件中涉及到國務(wù)院機構(gòu)中的審計署的正副行政首長可翻譯成“"審計長"、"副審計長",不能翻譯成“署長”、“副署長
9、各級檢察院的“檢察長”不能翻譯成“檢察院院」
以上就是海歷陽光翻譯公司就法律文件翻譯中需要注意哪些問題的介紹, 希望能夠幫助您更好的了解對于翻譯公司在法律翻譯服務(wù)中的工作。如果您有法律翻譯需求,海歷陽光可以為您提供相應(yīng)的解決方案,具體的翻譯流程及翻譯價格請咨詢在線客服, 也可以聯(lián)系我們,海歷陽光翻譯將竭誠為您服務(wù)。